关于《调整国外农药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0:22:07   浏览:85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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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外农药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农业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


关于《调整国外农药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九九○年九月十九日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

我国对国外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残留试验、示范试验的收费标准一直采取折人民币的办法确定,现行的收费标准是按1981年人民币与美元兑换率确定的。鉴于近年来兑换率作了较大调整,外国企业实际支付的费用减少,而承担试验的单位的试验费用不断增加等实际情况,现决定将试验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田间小区试验每一个小区收费标准由原来50~200元调整到120~400元人民币,农药残留试验一种农药的一个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收费标准由原定15000~20000元调整到35000~42500元人民币,面积在1公顷以内农药药效示范试验收费标准由原定500~800元调整到1100~1800元人民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即日起执行。原农业部、国家农委、国家科委、外交部〔81〕农业〔保〕字第2号文《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农药田间试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81年4月18日发布)和原农牧渔业部文件(83)农(外)字第296号《关于接待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农药试验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上述三项收费标准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进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残留试验、示范试验的收费收入,转作预算外收入处理。使用时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开支范围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各有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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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 〔2011〕 11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泰安市是鲁中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泰安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泰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7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妥善处理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城和南部新城的关系,优化空间总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中心城区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7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根据泰安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按照节能减排目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对泰山等风景名胜区和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泰安古城传统风貌和格局。保护好泰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红门路-岱庙-通天街等历史文化街区,齐长城、白佛山石窟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好泰山、徂徕山和汶水等山体和水体,突出山、水、城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八、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泰安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泰安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泰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泰安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泰安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银行不根据法院通知私自提取人民法院冻结在银行的存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银行不根据法院通知私自提取人民法院冻结在银行的存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8年3月8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法字〔1987〕第3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景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个体户李世民诉云县航运公司一案时,依法冻结航运公司在营业所的存款后,营业所不经法院准许,仅根据航运代理人的证明,就让航运公司将款取走。如承取款时未超过六个月的冻结期限,或者虽已超过六个月,但法院又进行了续冻,则营业所的这一作法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也违反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精神,应由营业所负责将款追回;无法追回、航运公司又无其他财产可以执行,营业所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此复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银行不根据法院通知私自提取人民法院冻结在银行的存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 云法字〔1987〕第35号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
根据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反映,景东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在审理景东县个体户李世民诉云县航运公司一案时,法院为了便于执行,冻结云县航运公司在禄丰县广通镇营业所的帐户存款5.000元。结案判决后,航运公司不服,上诉思茅中院。航运公司并在上诉期间由其诉讼代理人(云县法律顾问处律师)谭然出具证明,从营业所把冻结款取走,结果二审审结后无法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中关于“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的规定,我们认为营业所的做法是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他们私自提取人民法院的冻结款,应由他们负责追回。无法追回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当否?请批复。
特此报告
1987年9月12日